教职工开学返校须知

发布者:小体发布时间:2020-04-11浏览次数:2336

教职工开学返校须知

文章来源: 党政办    发布时间 2020-04-10 12:42

 

全体教职工: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及健康安全,确保教职工返校及开学后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上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及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对2020年春学期教职工开学返校相关事项安排和提示如下。

 

一、上班方式

423日学生开学返校后,教职工上班采取分类分批分阶段、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审批、严格管理,有序恢复各项工作秩序。

1.427日至510日,教师开展线上教学,无特殊情况不进校。

2.与学生返校报到、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如学务、书院、教务、总务、保卫等一般要求全员到校上班,其他职能部门以领导带班方式安排排班,保证正常履职,行政人员主要采取在家线上办公方式。

3.其他单位和部门除工作需要安排部门领导到校上班,行政人员非必要一般不进校上班,采取在家线上办公方式。

4.中层干部按照学校要求值守班。

5.511日以后的上班方式将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公布。

 

二、返校管理

根据江苏省及学校疫情防控方案,教职工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返校隔离、正常返校四类人员。

1.第一类:暂不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工,一律暂不返校。

2)目前仍留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可以申请返宁但暂不返校,具体返校安排学校另行通知。境外疫情严重地区未经学校批准一律暂不返校。

3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教职工。

4)在境外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

2.第二类:暂缓返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一律暂缓返校。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完成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检测体温,不与外人发生无保护接触。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且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者,需提供当地负责隔离观察单位出具的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停留的或与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工,一律暂缓返校。须完成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3)返校前14天所有入境的教职工,按照江苏省政府规定须完成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且14天内未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4)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教职工,一律暂缓返校。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5)返校前14天内接触过有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教职工、14天内接触过境外归国人员的教职工,一律暂缓返校。

对暂不返校、暂缓返校的教职工,各二级党组织要严格对照条件确认并向人力资源部上报名单,并及时逐一联系确认,做好沟通工作,保持密切联系,待条件符合经学校确认后方可返校。

3.第三类:返校隔离

1)返校路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且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2)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难或腹泻等,特别是体温≥37.3℃,未能排除诊断但目前无需住院治疗的。

3)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

4.第四类:正常返校

除上述三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正常返校。

 

三、进校管理

教职工进校按319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加强复工期间进校管理的通知》执行。

1.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要求,符合正常返校条件的教职工,进校需经申请批准程序,需提交:①三大运营商提供的14天到访地查询信息截图,②“苏康码”截图,③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身体情况说明,交所在二级党组织存档备案。

2.各二级党组织负责相关材料的存档备案,严格审核教职工是否符合进校条件(进校条件须符合:三大运营商提供的14天到访地查询信息记录中不得出现南京市以外城市、“苏康码”须为绿码、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健康情况不得有异常)。符合进校条件的经所在二级党组织批准,在每周六17:00前在系统中提交下周周一至周五期间进校教职工名单。人力资源部对教职工名单将进行抽查审核。

3.经批准同意进校的教职工名单自动同步进入进校扫码系统,教职工即可在校门口使用企业微信APP扫码识别,经检测体温,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可进入学校。

4.在浦口校区居住的教职工,需经所在部门按照上述程序审批方可出入学校,并承担对共同居住的家属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教育及相应责任。

 

四、提醒事项

1.接到学校通知确认本人属于“正常返校”人员后,方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前做好各项返校准备。其他属于“暂不返校”、“暂缓返校”的教职工,不得返校,具体返校时间等待学校通知。

2.教职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外出,510日前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离开南京市;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尚未返宁的教职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及早返宁。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作,减少换乘,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返宁后并按照规定隔离观察14天,确保健康返校工作。

4.及时准确填报学校“疫情防控监测区块链”系统等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遵守和服从各级政府防控管理要求,做到文明守法。对瞒报、迟报、漏报、错报的,特别是对瞒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认真学习学校返校方案、防控教育培训内容和江苏省高校师生疫情防控手册,掌牢防控知识点。

6.做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保持健康;每日早晚自我检测体温,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

7.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向所在部门申报提交返校的相关健康出行信息,并获得同意批准。

8.建议乘坐学校班车、自驾、骑自行车或步行上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9.如自驾上班的,进入校门自觉服从管控要求,错峰进校。

10.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记录乘车时间、乘车方式、车牌号码和登车地点,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11.自觉接受乘坐校车和校内交通管制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服从指挥,文明通行。

12.非经批准,不得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

13.在接到解禁通知前,上班办理公务过程中应该佩戴口罩;两人及以上集体办公应全程戴口罩工作。

14.工作期间不串岗,办公室之间尽量少走动。

15.各部门尽量少开会开短会,非必要以视频会议为主。

16.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办公室环境卫生,勤洗手,常开窗通风,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清新。

17.乘坐电梯应注意及时做好卫生防护,避免近距离交谈。

18.进入餐厅取餐时,所有人员须佩戴口罩,按导向标识通行,排队等候期间人员的前后间隔保持1米以上,防止人员密切交叉。进入餐厅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减少不必要的交流谈话,选择堂食,就餐实行一人一桌、保持间距、方向统一。

19.在校内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积极配合学校相关排查。

20.保持适量室外运动,增强身体素质,室外运动应选择人员较为稀疏的空旷开放空间。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410